後秦龜茲國三藏法師鳩摩羅什 奉詔譯
《妙法蓮華經》簡稱《法華經》,七卷二十八品,約六萬九千餘字。前十四品為跡門,會聲聞、緣覺、菩薩三乘同歸一佛乘;後十四品為本門,說如來久遠實成,伽耶成道只是垂跡。全經以火宅、窮子、藥草、化城、衣珠、髻珠、醫子七喻貫串義理,末後〈觀世音菩薩普門品〉自六朝以來即單行流通,別題《觀音經》。
底本:大正新脩大藏經 T09 no.262 · 科判:天台智顗《法華文句》二門六段 · 本站收錄二十八品全文,長行與重頌均依資料載入呈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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